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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兩頭班」的迷思與違法風險,你知道多少?如曾在餐飲業服務過,「兩頭班」這個詞一定不陌生!但兩頭班怎麼安排才符合法規?缺工問題怎麼解?今天就來談談在餐飲業普遍實行的「兩頭班」,以及排班常見的違規雷區!
什麼是「兩頭班」?
「兩頭班」,也稱「雙頭班」或「兩段班」,是指將員工的每日工時分為兩段,中間安排無薪的空班時間。這種排班方式經常出現在餐飲業,設限於一般用餐時間,餐廳的人力需求通常集中在午餐和晚餐時段,因此多數餐廳選擇在非供餐時段不營業或減少排班人力,除讓人力成本更符合效益外,也較不會有超時工作的問題。
聽起來有效解決了雇主的問題,然而,對員工來說,「兩頭班」的模式卻讓人望之卻步。因為中間休息時間不長也不短,難以有效安排個人行程、也難達到休息的目的,且通常雇主此段期間並不支薪;對很多人而言,常是在公司待了12小時、卻只計算8小時的薪水。這也是餐飲業缺工問題嚴重的一大原因,不僅須付出相當的勞力、更需花費長時間待命於工作。
「兩頭班」是否違反《勞基法》?
《勞基法》第30條: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,且每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。
根據上述法條,只要排班有符合每日正常工時、每週工時的規範,勞基法並未要求要連續工作,就像大部分公司也有中午休息時間是不計薪的,因此本質上而言,兩頭班的工時安排並不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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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頭班的違規陷阱
要求在休息時間工作卻不支付加班費
《勞基法》認定的工作還包括在休息時間要求員工待命、清潔場地、備料或召開會議等,因此員工只要不是真的休息或做個人的事情,則不能算在休息時間。如果中間空檔時間,因還在服務客人延誤、或請員工在非排班時間備料、打掃,甚至要求休息時間員工要在公司內待命等等,則就算是延長工時,雇主須依法支付加班費或提供補休。此外,雇主也不能以「強制」提早下班或隔日晚到班作為補休方式,必須由員工自行選擇。
單方改變工時安排
有些雇主在員工入職後,逕自將原本的一段班改為兩頭班,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。工時安排若與原本勞資協議不符,需經雙方重新協議並達成共識,才能正式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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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應對人手不足的兩頭班排班困境?
台灣缺工的情形嚴重,餐飲業屬於需勞力型的行業,加上常常高工時,讓人才招募越來越困難。如公司實行兩頭班,將更降低員工入職的意願。
如公司真的發現人才流失嚴重,不妨思考公司排班制度、薪資福利等,是否有令員工較難接受的條件。這邊小編也整理了幾個方式,可以提供雇主參考,提升職場的友善環境、員工滿意度,才能有效留住人才!
讓休息時段有達到休息效果
避免在休息時間安排工作,並提供安靜的環境讓員工可以真正休息,減少「空班」帶來的長工時疲累感。此外,也不應限制員工空班時的時間安排。
提供額外津貼
兩頭班是大多數勞工較難接受的排班方式,如有餘韻,也建議雇主可以提供休息時段提供津貼或補貼,可鼓勵員工接受此類排班、在招募人才上面也有吸引力。
改善班表設計、搭配部分工時人力
增加部分工時人員分擔高峰時段的業務,可減少安排正值員工兩頭班的狀況。如工時真的較長,也可考慮以一天兩班輪的方式排班,避免高工時增加過多加班費,員工也能得到適當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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