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新年是台灣國定假期中最長的假期,2025年更是連同周休二日連放長達9天!大部分的勞工都放假,開始準備除舊佈新、返鄉過節,但也因此,觀光熱門區域、餐廳、百貨商場往往人滿為患,這時候可才是商家賺錢的好時機!過年期間該怎麼支薪呢?有哪些時間不能上班?加班費怎麼計算?小編都整理好了,一起來看看吧~
2025年春節連假怎麼放?114年乙巳年蛇年行事曆大公開!
依照行政院人事總處的公告,2025年(114年)春節連假共休9天,一路由1/25(六)休到2/2(日)大年初五,其中1/25-1/26、2/1-2/2是原本的周休二日,1/27小年夜為彈性放假,1/28除夕、1/29-1/31大年初一到初三共4天屬於國定假日。
2025年春節連假連放九天,需要補班嗎?
今年小年夜為1/27(一),連休為調整放假,是為了方便民眾返鄉節、安排假期,因此這一天是需要補班的。如依照行政院的日曆,將於2/8(六)補行上班一天。
春節加班可以嗎?怎麼算加班費?
如公司採行的是行政院公告的日曆出勤模式,即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、周六為休息日、周日為例假,則這2025春節9天連假是否可以加班、加班費該怎麼算?
1/25(六)、2/1農曆初四(六)、1/27(一)小年夜屬於「休息日」:
周六是休息日,而1/27周一為調整放假,是與2/8(六)互換的結果,所以屬於休息日性質。如這幾天加班,則比照休息日加班的規定,採累進制度,單日工時上限為12小時:
第1到2小時內:加班費為正常時薪的 1又⅓倍(建議計算1.34倍)。
第3到8小時:加班費為正常時薪的1 又⅔倍(建議計算1.67倍)。
超過 8 小時:加班費直接以 12 小時的工資計算,最後這4個小時的加班費為時薪的 2又 ⅔ 倍(建議計算2.67倍)。
1/26(日)、2/2農曆初五(日)屬於「例假日」:
根據《勞基法》一例一休的規範,每七天中應有一天為不得上班「例假日」,除非經過主管機關同意的不可抗力之因素,例假日是不能加班的。
1/28除夕(二)~1/31農曆初三(五)屬於「國定假日」:
根據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》第4條,除夕及春節初一~初三為國定假日。休假日加班以額外加給單日全薪計算,超過8小時另計:
加班時數在8小時內,無論加班幾個小時,休假日加班雇主需「額外」支付1日全薪工資(當日工資加倍發給),或亦可讓員工擇日補假。
如超過8小時,則依平日加班計算方式。
第9-10小時,加班費為正常時薪的 1又⅓倍(建議計算1.34倍)
第11到12小時加班費為正常時薪的1 又⅔倍(建議計算1.67倍)。
採變形工時(排班制)的工作,春節期間有加班費嗎?
採用變形工時的公司,當然不會依照行政院公告的日曆排休,將依照實際原本採用的方式(二週、四週、八週彈性工時)來排班,只要符合原先雇主與勞工約定的工作日、休息日、例假日來排班,就不會有問題。
以2025年度來說,農曆新年的國定假期在1月,從除夕到初三共計4天,加上1/1固定的元旦假期,2025年1月將有5天國定假日。需特別注意的是,採用彈性工時的公司,也必須將國定假日的休假加入排休。
當然,很多餐廳、百貨業、旅宿業、觀光區的商店將會因為1月國定假期較多的關係,出現排班困難、人力短缺的情況,排班上會較為困難,這時候可以參考以下的處理方式:
國定假日當天上班:
經勞工同意狀況下,可以請員工於國定假日加班,當天上班將為「休假日加班」,需加倍發給工資;或如勞資協商同意,亦可讓員工擇日補休。
另聘部分工時的人員補足人力:
由於春節期間大部分勞工、學生等都放假,這時也會有許多人想透過假期上班,來賺取額外收入。如公司有春節人力需求,也不妨考慮應聘短期的計時人員。但也提醒雇主,聘用計時人員仍需符合勞基法規範,也建議雇主可以從優給薪、或加發春節紅包,較容易應聘到臨時的計時人員唷!